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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實驗室廢水廢氣處理設備要求
化學實驗室廢水處理系統(tǒng) (500L/D)要求
1、用途
用于對實驗室所產生的實驗室綜合廢水(包括實驗室排出的少量藥品、化學試劑、試液、殘留試劑、容器洗滌、儀器清洗及跑冒滴漏等)進行全自動處理,處理達標后自動排入市政排污管道。
2、技術要求
2.1 處理后用途:廢水經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
2.2 處理水量:500L/天(按每天工作8小時計)
2.3 處理后水質標準: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(GB8978-1996)
2.4 電壓:220V
2.5 控制模式:全自動控制
2.6 處理工藝:“集水箱→pH 調節(jié)→PCOD→混凝→氧化消毒→多功能處理系統(tǒng)→紫外氧化消毒→達標排放”。
實驗室綜合廢氣處理設備要求
1、用途
實驗室在日常運作過程中會產生相應的廢氣,如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入大氣中勢必會對周邊環(huán)境造成污染,且會對人體造成器質性損傷。實驗室綜合廢氣處理設備用于對實驗室排風系統(tǒng)所排出的綜合廢氣(包括硫酸霧、氯化氫、氟化氫、硫化氫、二氧化硫、氯氣、氨氣等無機廢氣和芳香類、醇類、醚類、醛酮類、酯類等有機廢氣)進行凈化處理,處理后達標排放。
2、技術要求
2.1 處理后用途:廢氣經處理后達標排入大氣
2.2 排放標準:國家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(GB16297-1996)
2.3 配電:380V,三相五線
2.4 環(huán)境溫度:-15~40?C
2.5 控制模式:全自動變頻控制,同時可手動操作
2.6 凈化模式:根據實驗室所產生廢氣的種類,采用SDG 與活性炭復合填料對廢氣進行凈化。